【IT168專稿】2008年那場轟轟烈烈的電信重組終形成了如今的電信業聯通、電信和移動三足鼎立的局面。前不久,社科院拋出了一個重磅炸彈,一份《第五次電信分拆方案研究》建議將聯通和電信的IDC業務切割出來交給廣電,與有線電視網絡公司合并,再加上廣電的視頻內容業務,共同組建國家廣播電視網絡集團公司。
毫無疑問,大家會發現這份報告正是三網融合大環境下的一個新的思路。下面我們就和讀者一起分析一下,社科院的這份電信拆分方案到底涉及了哪些方面的內容——
一、何謂IDC業務
IDC的英文全稱是:Internet Data Center,即互聯網數據中心。IDC運營商為用戶在互聯網上提供的各項增值服務,例如申請域名、租用虛擬主機空間、主機托管等等。很多的互聯網企業都在使用各家運營商提供的IDC服務,來運營自己的網站。
目前國內的IDC運營商主要分為兩類,一是傳統的電信運營商,如電信和聯通,他們的優勢在于擁有豐富的網絡基礎資源和強大的服務覆蓋能力;另一類則是民營資本互聯網公司,例如世紀互聯、萬網、新網等,這類運營商的優勢在于業務和服務更貼近市場和用戶的需求,相對更加人性化。
但是,由于電信運營商所擁有的網絡基礎設施的資源優勢不可撼動,因此,在目前國內的IDC市場中,依然是電信和聯通處于強勢地位。
二、電信重組和IDC并入廣電是否可行?
瀏覽過社科院的《第五次電信分拆方案研究》報告后,發現這份報告中提到的電信拆分主要基于如何提高的寬帶能力和未來競爭力。在橫向比較中,的寬帶帶寬與其他國家相比是偏于落后的;縱向比較中,10年來寬帶在價格、服務和市場競爭方面并沒有什么進步。
對于這些弊端,這份社科院的報告將主要原因歸結于市場競爭不充分,互聯網運營商長期處于政府壟斷狀態。報告中稱:“互聯網接入服務主要有三家,包括中移動、聯通、電信……中移動、聯通、電信原來就是一家,后來分家了,看起來三家競爭,實際上都是政府做老板。競爭是支流,不競爭是主流,實際上是一種國企壟斷狀態……”
而此次拆分方案的目的,就在于打破寬帶產業的電信、聯通在南北互聯網接入市場上各自獨家壟斷狀態。解決電信、聯通受困于互聯網接入和被接入(內容流量提供商)的問題。解決國內三網融合的問題,迎接國際挑戰,解決與發達國家寬帶鴻溝問題。簡而言之,就是一方面為現有的市場引入新的競爭者,另一方面,通過整合解決南北互通和帶寬速度等問題。
那么,這么做是否真的是正確的呢?答案也許未必如報告中所設想的那樣好。雖然這種拆分方案,可以暫時將電信與光電在互聯網業務中由原來的競爭關系變為上下游的合作關系,但這種合作恰恰是缺乏競爭的體現,識別會在這個產業的不同層面形成新的壟斷。另外,原本在互聯網服務領域廣電的用戶份額不到1%,因此,廣電是否有能力整體運營這部分業務還有待商榷。當然,方案中關于解決南北互通等方面的設想,還是非常有參考價值的。
三、電信的抗議與廣電的贊同
這份報告剛剛發布,就引來的電信運營商的一片抗議之聲,毫無疑問,雖然IDC業務并不是電信運營商核心的利潤領域,但卻是具潛力和用戶影響力的部分之一。如果按照這種設想拆分,電信運營商將“無償”的失去IDC業務,這對于第四次重組后,三家電信運營商想要打造立體端到端的整體產業運營服務體系,無疑是很痛的“一刀”。
于此同時,廣電則對于這種拆分表示了贊同,網上的相關報道指出,廣電一直看好IDC的增長潛力,并將IDC作為廣電在三網融合中新的發展契機之一。而如何可以得到電信運營商的IDC業務模塊,則對于廣電的IDC發展無疑是一針強心劑。但同時廣電也并不奢望可以完全得到電信運營商的IDC業務,能夠大程度的獲得IDC領域的話語權和運營空間,是廣電目前迫切的需求。
同樣,電信或許會同意用IDC業務來交換廣電的IPTV領域相關權益,著同樣是一種博弈。